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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法院精准发力 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
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于:2019-11-27 10:25

  

昨日,集美法院对陈某土等15人涉黑案件作出宣判。(本版图/集美法院 提供)

  ▲集美法院院领导带队前往海凤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

  ▲集美法院就一起涉黑恶案件召开庭前会议。

  ▲集美法院党员干警进社区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扫黑除恶,重拳出击,每一拳,都打得精准有力。

  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昨日上午,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内,这一曾经在翔安区某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终获一审宣判。昨日下午,集美法院还对被告人陈某好等21人强迫交易、贪污、受贿、行贿案进行宣判——这两起案件的宣判,是集美法院打赢的又两场扫黑除恶攻坚战。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如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集美法院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紧紧围绕实现深挖整治这一目标,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创新机制,联动发力,普法宣传,打出扫黑除恶“组合拳”,进一步提升打击实效。

  行百里者半九十。站在关键节点,如今,集美区各级各部门正用“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担当勇气,持续坚定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根本立场,提质提效,精准发力,用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文/本报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集法宣 陈威鹏

  第1拳:创新机制

  将认罪认罚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结合

  改革经验被全国多家法院借鉴推广

  认罪认罚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度结合,让创新机制这一“拳”,打得又快又狠。

  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在昨日的法庭上,法官陈述了陈某土等15人涉黑案的种种犯罪事实。

  在审理该涉黑案时,全案共起诉被告人15名,以涉黑罪名起诉人数15名,涉及7项罪名,54起涉黑犯罪事实、11起不归责于组织犯罪的个人犯罪事实及2起违法事实,审理难度可想而知。“我们利用庭前会议这个平台,通过律师向被告人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最终,14名被告人自愿认罪。”集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一心说,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集美法院针对自愿认罪的14名被告人,先行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开庭审理,再对不认罪的被告人陈某土适用普通程序单独开庭审理,使原本预计至少需开庭五天的时间缩短为三天,庭审效率极大提高。

  早在2016年的改革试点期间,集美法院就与集美区公、检、司联合,提出将“认罪阶段”与“从宽幅度”关联起来的观点,由此形成了“认罪越早、从宽越多”的理念。为了让该理念具有可操作性,推出了配套的“3-2-1”阶梯式从宽制度:即针对在侦查、起诉、审判不同阶段认罪的,分别给予最高30%、20%、10%不等的从宽幅度,不认罪的不从宽。有效地促进了量刑从宽的具体化、标准化、科学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集美法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进一步积极深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配套出台多项举措——出台规范化的告知文书,载明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3-2-1”阶梯式从宽制度的具体内容,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时送达并告知,让其尽早明白“早认罪、从宽多”“晚认罪、从宽少”“翻供不从宽”的道理。“在该项工作中,集美区实行值班律师在公、检、法三机关驻点,安排值班律师辅助,由值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由值班律师向被告人解释‘认罪越早,从宽越多’理念,更易让其信服并接受。”宋一心说,这套认罪认罚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结合的“创新拳”,有力地促进了刑事司法效率的提升,为集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扩大战果。

  “‘认罪越早、从宽越多’理念及配套的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能有效地引导被告人尽早认罪、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提升司法效率、与‘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衔接、与量刑规范化制度衔接,也可成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教育’的模板。”集美法院刑庭庭长陈于婧说。

  据悉,今年,集美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集美的改革理念被包括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全国多家法院借鉴,最终被“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吸纳。

  第2拳:联动发力

  加强联动协作 深化线索摸排

  合力打赢黑恶势力歼灭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为打赢这场黑恶势力歼灭战,集美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在王某山等6人恶势力团伙、陈某好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陈某土等15人涉黑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均实行“一案双查”。“我们对刑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既对其定罪量刑问题进行审查,又审查其是否存在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陈于婧介绍,今年,集美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两条。

  针对“套路贷”问题,集美公安、检察院及集美法院刑事、民商、立案等干警20余人组成工作专班,共同参加专题研讨会,就“套路贷”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和移送线索要件等展开充分探讨,明确要做好线索排查,加大对“套路贷”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定期向纪监委反馈辖区党员犯罪情况,坚决做到应查尽查,合力打赢黑恶势力歼灭战。

  这一工作专班,还在不断发展壮大,今年以来,集美法院共配合区委组织部组织辖区镇街、村居干部旁听涉黑恶案件庭审9次,人数900余人次。并针对存在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在审理吕某凉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集美法院发现被告人以“老人会”名义,煽动老人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于是,法院及时向同安西柯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以问题为导向,务求实效,用扫黑除恶治乱实实在在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平安美好生活的期待。

  第3拳:普法宣传

  送法进校园进社区

  吹响扫黑除恶集结号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因此,普法宣传这一拳,要与人民一同打出。

  集美大学2018级新生刚开学,就迎来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借新生入学这一契机,集美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集美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法学院,以“积极检举黑恶势力 联手共建平安厦门”为主题,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当前热点“校园贷”问题,干警们通过形象的图片向师生解析什么是“校园贷”,遇到“校园贷”怎么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除此之外,法院干警还通过展示宣传板、发放宣传单、法官现场释法答疑等方式,让院校师生、学生家长了解扫黑除恶知识点,激发群众检举黑恶势力的积极性。

  其实,这样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已在集美全方位吹响集结的号角——除了在集美大学、集美二小等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外,集美法院还积极送法进社区,院长温文华、副院长柯俊龙等院领导多次前往海凤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活动,并安排一名法官作为海凤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援助法官。集美法院党总支与海凤社区、乐海社区党支部联合举办了多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的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与辖区百姓一起,携手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现场

  两起案件公开宣判

  法槌落下,正义不会缺席。昨日上午,集美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土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土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4名被告人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11年6个月,并处罚金合计628万元;责令被告人陈某土、蔡某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7.692万元;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138.7万元。

  当天下午,另一场“战役”也落下帷幕——集美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好等21人强迫交易、贪污、受贿、行贿案进行宣判,其中被告人陈某好、陈某吉、陈某生等9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包括部分村(居)两委成员、被告人家属等在内的近百人旁听了宣判。

  成效

  2019年,集美法院已审结1件涉黑案件,4件涉恶案件,并处罚金200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78.71余万元,没收赃款602.96余万元,对1名被告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1名被告人没收财产200万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集美法院共组织现场宣传13次,参与人数达2700余人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集美法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改革经验被全国多家法院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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