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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亲子家庭来集美研学有奖励
来源:厦门晚报 发布于:2020-03-12 16:46

■一年多来,已有近5000名台湾青少年来集美研学旅行。 资料图

  10日,集美区修订并发布《集美区关于鼓励台湾青少年来集研学旅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奖励兑现更快,标准更高,范围更广,机制更活,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厦门(集美)闽台研学旅行基地作为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的作用。厦门集美闽台研学总部负责人、万千极美营地主任王珺瑜说,新《办法》修订出台,将为疫情过后研学旅行做好准备。

  2018年6月,集美区发布鼓励研学的相关政策,是大陆首个区级对台湾青少年的奖励政策。该政策不仅扶持力度大,而且填补了台湾青少年来大陆研学奖励的空白,相关做法获得各级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福建新闻联播“县域改革进行时”典型案例。一年多来,已吸引近5000名台湾青少年来集美研学旅行。

  【兑现更快标准更高】

  从每季度兑现到当月兑现 组团奖励每人提高至800元

  《办法》的奖励对象为:开展对台研学旅行的两岸旅行社及有关研学旅行的机构和组织;经认定的接待研学交流活动的研学单元和研学导师;来集美开展研学旅行的台湾亲子家庭和台湾青少年。

  申报奖励时,每团有16名(含)以上台湾青少年,年龄在6岁到28岁之间,原则上团组中应有15%(含)以上首次来大陆人员。在研学行程上,必须至少安排3天2夜以上在集美的行程,至少在集美区两个以上研学单元开展研学课程。申请者须在集美研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研学”进行组团报名、行程确认和信息反馈。符合条件的台湾亲子家庭和青少年个人也可在“i研学”上申报。

  “i研学”平台全面取消纸质申报材料,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申报奖励兑现更快,从每季度兑现到当月兑现。奖励标准更高,大幅度提高组团奖励标准,从500元/人提高到800元/人。此外,《办法》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对首次来大陆人员进行事后叠加奖励。

  【范围更广机制更活】

  团组“首次来大陆人员”比例下调 制定三个配套政策

  《办法》增加了对台湾亲子家庭和青少年个人到集美研学的奖励,符合条件的可享受50元/人/天的奖励(每人最高不超500元),并享受所有研学课程免费的优惠。《办法》还下调了团组“首次来大陆人员”比例,从30%降到15%,同时允许单团组达不到比例的,以年度总数申请,有利于组团单位在更大范围内招募研学生。

  此外,集美区同步制定了《集美研学单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集美研学课程研发管理办法(试行)》和《集美研学导师培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三个配套政策,形成完整的对台研学管理服务体系。建立课程研发奖励机制,改革高校、研究院、中小学校等非营利研学单元奖励机制,保证各类学校资源整合,提高学校和老师参与的积极性。取消给予收费景区、景点等研学单元门票补贴的做法,调整为组团单位或个人购买研学课程费用全额返还,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助力”的机制。

  文/记者 陈满意  图/通讯员 林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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