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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交警大队杏林中队:“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于:2020-12-22 10:42

  ▲民警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人执行拘留。

  民警为外卖骑手佩戴好头盔。

  文/图本报记者薛 尧

  见习记者林钦圣

  通讯员付邦恕

  因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较多的交通工具,其中大多数事故都是由于未规范佩戴使用头盔导致的。而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轻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近期,集美交警大队杏林中队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加大严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劝导查纠行动。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一盔”是指安全头盔,即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在骑乘中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一带”是指安全带,即驾乘人员在汽车行驶过程中要系好安全带。集美交警大队杏林中队自11月25日开展常态化安全头盔查纠行动以来,累计查纠违法违规行为1.3万余起,治安拘留20人,有效筑牢了交通安全屏障,营造了严管严治的氛围。

  【案例】

  图省事不戴安全头盔 被治安拘留

  “打算去附近的超市购物,由于距离不算远,为图省事,就没戴头盔。”12月9日上午,连先生(化名)在光华路与岑尾路的交叉口,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在盘查时,交警发现连先生还涉嫌无证驾驶。随后,连先生因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有效证件驾驶机动车被集美警方依法治安拘留5日。

  图省事、时间忙,都不是拒戴头盔的理由。12月15日,吴先生(化名)驾驶着他的摩托车去上班,但是由于时间匆忙,吴先生来不及戴安全头盔就出门了。但不承想,当他骑车行驶到锦园南路和锦英路交叉路口附近的时候,被交警拦下了。经交警调查发现,吴先生不仅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还是无证驾驶。结果,吴先生被集美警方依法治安拘留7日。一个疏忽大意,导致了数日拘留,上班路变成了现实版的“人在囧途”,真是得不偿失。

  【规范】

  行车上路,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

  行车上路,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是对自己、对社会最大的负责。“一盔一带”看似不起眼,但是对于交通安全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不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在骑乘中因嫌麻烦、赶时间,不愿佩戴头盔。但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其结构特殊,在发生事故时容易失去平衡、稳定性较差,在骑乘人员被甩出后,如果是头部着地或受到撞击,将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这已经有无数血淋淋的教训和警示。

  【科普】

  为什么头盔可以保护头部安全?

  首先,因为头盔光滑的半球形,可使其分散并吸收冲击力。其次,在头盔受到撞击产生变形的过程中,头盔自身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再加上安全头盔内的护垫,又能起到一定缓冲作用,这大大降低了骑乘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

  【交警提醒】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规范使用安全带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骑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或使用安全带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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