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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城管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打造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
来源:海西晨报 发布于:2022-04-26 10:30

  集美城管执法人员对违法跨店经营商家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记者宗琴摄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宗琴 通讯员 梅峰 田成群)重点查处九类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划定20条严管路段……近日,集美区召开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统一行动部署会,通报近期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集美区城市管理局迅速行动、主动出击,联合集美交警、集美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镇街组成市容整治联合执法队,聚焦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严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占道经营、车辆违规停放等行为。

  据统计,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出动人员204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100余份,劝导纠治电动自行车销售、修理门店跨店经营826家次,开具执法文书27份,依法查处纠治电动自行车侵占道路、违法停放1740辆,暂扣电动自行车151辆。

  营造文明停车氛围

  “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不可以;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可以……”近日,集美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都收到一份图文并茂的宣传提醒单。在这份宣传提醒单上,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将经营、停车等行为的错误和正确方式进行了对比,让群众一看便懂;宣传单的背面还附上了相关处罚条例,让群众“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你好,电动自行车不能‘飞线’充电,这样极不安全。”4月22日上午,侨英中队组织三支队伍,将队员下沉到路面,分宣传组、劝导组、巡查组,积极向商户宣传《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引导商户将非机动车按线停放,大力营造文明停车氛围。

  侨英中队副中队长王忠祥告诉记者,侨英街道工厂多、城中村多、外来流动人口多,执法人员采取每日“常态化巡查”加“动态化宣传引导”的模式,着力促进广大市民提升安全文明意识。

  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在杏林西路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店主将几辆新车摆放在门口公共区域,占用了人行通道。“这属于违法跨店经营,我们帮您一起搬进去,再跟您讲讲具体法规。”由于店主是“首次违法”,杏滨中队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店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其改正。

  “我们和街道在道路上规划了很多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方便群众停车,有时却被店家占用。”杏滨中队副指导员张考军说,结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屡劝不改的“顽固”商户,执法人员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清理。

  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我不移,我又没妨碍别人什么事!”4月23日,后溪中队在对城内里一家摩托车店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乱摆放行为,未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多次责令其立即改正,但该商家拒不改正。于是,执法人员根据规定,对该商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决定。对于拒不改正的商家,后溪中队还将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思想,在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的同时,进一步抓好常态化整治,突出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整治相结合,注重从宣传劝导向暂扣处罚转变;通过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氛围;有效减少重点区域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带动全区违法整治全面开展,从而实现综合整治目标,推动综合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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