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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 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于:2024-09-24 11:32

 

社区工作者入户发催款函。(杏林街道 供图)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林桂桢 通讯员 张莉莉)“近30年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得以解决!居委会追回租金165.23万元,以后每年还能产生租金收入40.23万元,村集体经济从单一到多元逐步发展壮大。”近日,每当说起村里的17间集体店面,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党委书记郑岩峰都笑得合不拢嘴。

  据了解,1991年,内林社区为壮大集体经济,计划投资在杏前路38-2号建设17间店面。由于当时财力有限,居委会向居民筹借建设资金,双方约定从1992年6月到1997年5月之间,店面由出资居民使用,居委会只收取300元/间的管理费,并承诺期满后居委会将一次性退还借款,而后正式签订出租合同。

  不过,到了1997年5月,因为社区缺少集体收入,居委会未能如期还款,签订正式合同事宜被长期搁置。此外,该项目批建手续不完善,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变动,且时间跨度太长,店面使用人员错综复杂,导致该问题久拖未决,集体店面长期被居民无偿占用。

  这17间店面是社区的集体财物,事关群众的“钱袋子”。为追根溯源,摸清“底数”,内林社区“两委”深入调研、抽丝剥茧,逐个约谈出资人,广泛听取居民小组长及居民代表意见,掌握店面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集中攻坚、精准“拆弹”。经过多轮商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社区与原出资人重新签订店面租赁合同,拟定“对抵方案”进行分而治之,将2019年以前拖欠的租金抵作还款,补缴2019年以来的租金。27年悬而未决的问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居民们纷纷拍手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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