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应洁)近日,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新型学徒制动员暨政策宣讲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集美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可享受补贴。
新型学徒制是由政府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一种学徒培训制度,以校企双师联合培育为主要内容,旨在更精准地针对企业需求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施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并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补贴。
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集美区对企业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核鉴定合格的,根据培训的职业(工种)级别,按照四级(中级工)5000元/人、三级(高级工)6000元/人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技师班或者高级技师班培训的,集美区将按照技师班7200元/人、高级技师班864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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