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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多措并举推进养犬精细化管理
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于:2023-04-25 16:57

 

集美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走进小区,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知识。 (集美区城管局 供图)

 

居民参与“有奖问答”互动,学习文明养犬知识。 (集美区城管局 供图)

 

厦门市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暨犬只领养进社区现场会在集美水晶湖郡小区举行,市民挑选心仪的犬只。(本报记者 林铭鸿 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林桂桢 通讯员 梅峰 田成群 汪琎)开展“城管+公安”文明养犬联合执法,联动社区、小区的力量,宣传养犬管理办法,依法向市民开放领养犬只……自去年5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集美区城市管理局依法规范养犬行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群众的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全力营造文明养犬环境,推进养犬精细化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集美区已登记的养犬户达1100余户,共处置各类投诉件439件,开展日常巡查7419次,劝导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4399起,责令办证104起,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3起,启动简易程序处罚23起、一般程序处罚1起。

  榜样带动 

  每个镇街都有文明养犬示范小区 

  “如何办理犬类管理证明?”“如何规避养犬相关风险?”4月15日上午,由集美区养犬办、区城管局杏滨中队、杏滨街道锦鹤社区居委会及中海锦城国际联合主办的业主见面会暨文明养犬宣传在锦城国际小区内举行,居民纷纷前来咨询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文明“铲屎官”,杏滨中队与联动单位逐一耐心给予了答复。

  本次活动以近邻党建为引领,联动社区、小区的力量,倾听群众对养犬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宠物文明饲养宣传,强化居民养犬素养,构建政府监管、基层参与、养犬人自律、社会监督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养犬管理良好机制。

  去年,集美区在辖区六个镇街分别设立一个“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广泛宣传养犬管理办法,倡导文明养犬,联合社区党组织、小区业委会、物业、居民等多方力量规范居民养犬行为,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再提升。

  中海锦城国际小区就是集美区六个“文明养犬示范小区”之一。该小区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开展业主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并在小区内设立多个宠物便箱,方便业主及时处理宠物粪便。此外,小区还建立了养犬业主台账,及时掌握宠物接种疫苗动态。

  现场,业主们围绕如何更好建设文明养犬小区、实现养犬人自律自治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交流科学养宠心得,号召更多人关爱小动物、尊重“毛孩子”。活动还邀请到一批符合资质的宠物医院,为小区养犬业主开展文明合法饲养宣传及宠物义诊,吸引不少业主带着爱宠前来参加。本次活动特别设计了“有奖问答”互动环节,通过生动有趣的问答,让文明养犬知识深植居民心中。

  据悉,集美区“文明养犬示范小区”设立以来,各示范小区充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逐步带动其他小区广泛宣传文明养犬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联合执法 

  “城管+公安”巡查一线及时化解纠纷 

  “您好,遛狗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佩戴犬牌,牵好犬绳。”4月13日晚,集美区养犬办、集美区城市管理局杏林中队、杏林派出所、犬只收容队共同开展文明养犬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深入小区、公园、地铁站等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纠正、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近日,在集美区养犬办牵头下,一支由城管和公安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成立,在辖区内持续开展劝导活动和专项整治,引导符合规定的养犬户办理犬只登记,对不按规定使用狗绳或嘴套、不及时清理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或跟进执法程序,如遇到禁养犬、无主犬、流浪犬,立即进行安全抓捕。

  集美区养犬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托这种“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模式,执法人员在巡查一线就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市民诉求。通过严格执法、完善预防措施、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居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解决困扰居民群众的犬只乱便溺等行为,提升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据悉,集美区自开展“城管+公安”文明养犬联合执法以来,共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0起,开具责改单2宗,罚款1起。

  接下来,联合执法小分队还将持续走进辖区六个镇街开展巡查,同时加强夜间巡查力量,力求实现全时段、全区域覆盖,增强执法巡查效果。

  开放领养 

  为“毛孩子”找到温暖的家 

  “领养一只无主犬或被弃养犬,给它一个温暖的家,比购买犬只更有意义。”4月23日,“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诚信养犬”厦门市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暨犬只领养进社区现场会在集美水晶湖郡小区举行,市民徐先生来到现场,为自己挑选一只心仪的犬只。

  据了解,此前,犬类收容场所已对符合《办法》规定的无主犬或弃养犬进行挑选,经兽医及防疫员检疫确认健康状况,确定了11只适合领养的犬只,并在网上发布领养信息。领养人可以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犬只领养”专栏填报领养意向申请,并提交户口及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对于经过审核符合领养条件的领养人,执法部门将按照提供信息的先后顺序确定最终领养人。当日,11只狗狗都找到了温暖的家。

  集美区养犬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把符合条件的无主犬只、被弃养犬只依法向市民开放领养,精准对接养犬管理执法与服务市民需求,打通了合规的收容犬与市民养犬需求之间的通道,也是集美区将养犬执法向服务市民进一步推进的举措。

  “我家小朋友很喜欢宠物,今天刚好有这么一个领养活动,我们全家一致决定,把这只狗狗带回家。”市民彭梅兰对一只泰迪“一见倾心”,签好《犬只领养协议》后,又在《依法文明喂养承诺书》上签了名。彭梅兰说,现场还有宠物医院对狗狗进行体检、协助办证,领养、体检、办证等各环节在家门口就可以“一站式”完成,十分方便。

  集美区城管局局长尹宏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集美区实际将“末端执法”向“靠前服务”转变,既严格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又问需于民、服务为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服务市民需求意识,扎实推进集美区文明养犬工作。

  领养代替购买,不是简单的口号,而是一个慎重的承诺。集美区城管局提醒领养人,按照《办法》规定,领养人需在7日内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养犬登记,并将免疫、办证情况反馈给收容所;不得将被领养犬只擅自转让或用于牟利等经营活动,且每半年内应向犬类收容场所提交一次所养犬只情况,坚守“诚信养犬”承诺,做到不离不弃、善始善终。相关部门将对犬只饲养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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